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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防火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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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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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防火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18-07-05 09:26

化学实验室防火安全制度

化学学科是一门实验学科,化学实验在化学学科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管好、使用好化学实验室是进行化学实验的前提和保障。化学实验室的防火安全特别重要,为此特作如下规定:

(1)   化学学院各级各类实验室均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研究及实验。不得进行危及实验室及人员安全的实验,不得进行放大或中试阶段试验(此类实验须在专门场所进行,根据具体情况上报学院研究)。学院各类实验室不得向外出租或从事营利性活动。

(2)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实验室房屋结构、水、电布局。室内严禁乱拉乱接和改装电源线路,要经常检查电源线路、漏电开关和绝缘性能是否良好。从事实验的人员使用实验室内的实验设备及设施时须在管理人员允许下正确有使用,并遵守操作规程,作好使用记录,不得随意挪用转借。

(3)   凡在实验室学习和外来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各类学生均须签署化学实验安全责任书。进修及科研协作人员除签署化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外,还必须在学院填写《实验室外来人员情况登记表》。不履行手续者,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   实验室内的学习、进修人员进行化学实验时必须有人指导,实验室内不得独自从事危险操作。实验的各类人员,夜间实验至少两人或以上才允许进行操作。加热、加压(减压),回流等易发事故操作必须有人值守,不得擅离岗位,实验室内不得留宿,确需加班者应书面申请,报学院同意后方可进行。实验人员要服从实验大楼管理人员的管理。

(5)   实验室不得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其领取、使用、保管都须按学校规定进行。实验室责任人,课题负责人及实验室主任要随时临督检查。实验后剩余危险试剂交校设备处库房保管,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6)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机、炮竹、烟花、汽油等)进入室内。禁止使用交流电器烤煮食物。室内禁止使用电路及任何明火操作,禁止吸烟。各类人员不得在化学实验室内吸烟、就食、大声喧哗,并应爱护及保持室内公共卫生,按规定摆放各类实验器材,包括灭火器材。

(7)   危险物品进库或借出使用要登记(物品名称、具体时间及用途)。易燃易爆物质等严格分类单独上锁存放,专人管理并注意排气通风。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质的用量,尽可能选用不燃或火爆少的物质代替。实验时按规程每次实验完后要细致检查,不留隐患。

(8)   走廊、通道、出入口处严禁堆放杂物,走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9)   实验员配合实验课教师完成学生实验操作,绝不允许学生随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每天班前班后检查一次。(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有火种和其它灾害隐患。

(10) 消防器材,人人爱护。提高防范意识,切勿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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