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化学实验中心 教学质量督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08 14:10
为了保证建立了实验教学质量,根据四川大学及化学学院的要求,化学中心建立了保证制度。具体措施是:
一、 领导巡视制度:
中心主任、常务副主任随时到各实验室了解教学第一手资料;实验室主任经常巡视各实验室,及时发现并处理教学中各种问题;
二、 学期中期评估制度:
由中心负责人和实验室主任检查教学情况,向学生了解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分析评估,将评估结果反馈给每位教师,促其扬长补缺;对问题严重者及时撤换;
三、 学生评议制度:
每学期末,向学生发放教学效果调查表(网上调查)和召开学生座谈会评议各实验课程教学质量;
四、 校院两级督导制度:
除学校实验教学质量督导组定期检查教学情况外,化学院设置了实验教学质量督导任务,对中心的建设发展,实验教学内容、教学质量和效果、实验教学改革的后期效果等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